購房合同丟失
在與開發(fā)商簽訂房屋銷售合同后,合同共有四本:開發(fā)商二本,房管部門備案一本,購房者一本。若是辦理銀行按揭,購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銀行質押(據(jù)此,你手里應該沒有合同,合同已經質押給銀行了)。如果購房合同丟失了,要采取如下措施補救。
一、若在沒有做預售登記前丟失合同,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,并和開發(fā)商重新簽訂一 份合同。
二、若做完了預售登記、還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,購房者丟失合同,則需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,并在三個月期滿后,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,然后和開發(fā)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,再去做預售登記。
三、若在做完了預售登記且已經辦理銀行按揭,購房者丟失合同,除需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(xù)外,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(xié)議,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。
更新時間:2018-10-22 14:38:31
特別感謝:邯鄲市房產交易管理中心